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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1年上半年度学位申请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5-06 浏览次数: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上海函授站2020届、2021届毕业生: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位申请工作安排,2021年上半年度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请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条件: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间;

2、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三门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单科均达到75分及以上(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满足以下任意一类英语成绩:

(1)原有四川省、河北省成教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

(2)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 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其中 CET-4 证书须出具学校教务处证明,盖鲜章);

(3)大学英语四级成绩380分及以上(教育部考试中心可查询,或出具学校教务处成绩证明,盖鲜章);

(4)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英语(二)成绩 50 分及以上;

(5)雅思 5.0 及以上(需提供雅思账号及密码);

(6)通过河北外国语学院组织的成教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取得相应证书。

二、学位申请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2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三、申请方式:线上提交资料申请

四、所需材料:

1、毕业证扫描件(PDF格式)

2、英语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3、学位申请表(见附件)(doc格式)

4、个人信息表(见附件)(XLS格式)

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同学准备好以上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mh34693313@126.com)。每个材料请按要求的格式准备及命名,最后将四个文件以压缩文件(格式zip)的形式上传邮件附件。压缩包请以申请人的姓名进行命名。

五、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21-34693313)

 

友情提醒:毕业生每人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可以提出申请,未通过审核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超过年限不得申请学位。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上海函授站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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