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对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所有在籍学生(2019级新生除外)数据信息进行核准和补录,现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上海函授站的非在职学生。
二、补录内容: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需要补录的同学务必于2019年3月8日前至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徐汇校区综合楼711室填写相关表格,过时不来补录信息的默认为在职学生或自动放弃信息补录学生。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上海函授站
2019年2月25日